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附件發布的《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以下簡稱《清單》)中明確提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乙資質認定直接取消審批,同時部分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直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
《通知》要求,下月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審批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其余事項采取下放審批權限、精簡條件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等優化審批服務的措施;在自貿試驗區增加試點直接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自貿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參照執行。同時,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權限范圍內決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確定改革方式。
其中,在附件發布的《清單》中明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乙資質認定直接取消審批,并提出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措施,包括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加強信用監管,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體系,依法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推廣應用職業保險制度,增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權益。
本次公布的《清單》還涉及部分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審批的調整。例如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由三級或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丁級資質,相應調整乙級資質的許可條件;將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將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資質,相應調整乙級資質的許可條件;取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的監理事務所資質和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監理資質;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甲、乙級資質認定,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的建設工程設計企業人防工程專業資質即可開展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監理甲、乙、丙級資質認定,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認定的工程監理企業相應資質即可開展人民防空工程監理;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改為備案管理;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公路工程專業乙級監理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等等。
此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以及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將優化審批服務。
同時發布的《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中明確,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對多項涉及建筑業企業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其中包括: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甲級、乙級,部分專業承包),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乙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等。
此次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與去年年底住建部發布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不謀而合前后承接,將進一步放寬建筑市場準入限制,優化審批服務,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同時,堅持放管結合,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切實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
(來源:國務院 )